招标概要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农业机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农业机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智能除草机器人:2024年5月20日-5月30日;智能无人拖拉机:2024年4月10日。
交货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北安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技术需求书。
其他: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326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投标人提供农机具配件的需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的设备需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机器。
9)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品牌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10)投标人需承诺,如招标人需要,须配合招标人申请农业机械补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补贴申领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11)因保密原因,禁止后台任何设备外传泄露招标人行车轨迹及面积等重要土地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3)投标人须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注: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不得使用同一电脑或同一网络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2-06 14:30:00起至2024-02-21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交纳标书费
智能农业机械标书费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04 09:30:00(北京时间)。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农业机械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智能农业机械 |
智能除草机器人 |
2 |
台 |
智能农业机械 |
智能无人拖拉机(无驾驶舱) |
2 |
台 |
交货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北安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详见技术需求书。
其他: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326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7)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投标人提供农机具配件的需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的设备需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机器。
9)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品牌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10)投标人需承诺,如招标人需要,须配合招标人申请农业机械补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补贴申领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11)因保密原因,禁止后台任何设备外传泄露招标人行车轨迹及面积等重要土地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3)投标人须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注: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不得使用同一电脑或同一网络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2-06 14:30:00起至2024-02-21 17:00:00止(北京时间)
4.2交纳标书费
智能农业机械标书费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04 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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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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