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二、招标内容:生产类物资,标段名称将下表
三、供货期间及交货期:本次招标的各项产品的供货期间为2024年3 月 11 日~2025年12月31日,交货期10日历天,本次采用单价招标,在此期间内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作任何变动,投标人应充分预估市场风险并考虑在报价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单独编辑成一个资格文件(PDF版本),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邮箱见招标代理人信息),由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只有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评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并作废标处理,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并不代表评标审核。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取消退还投标保证金,经进一步查实后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1.1、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单位为人民币元,美元按注册日期的当日外汇牌价换算
1.2、投标人应具备提供本招标采购项目的生产加工或供应能力,详见招标标段信息及要求表,生产加工能力及供应能力指:
1.2.1投标人为对应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若无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本企业具备对应产品的生产能力,证明材料不得为投标人单方面的自述材料;
1.2.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其他类型企业的,应提供各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许可或相关行业的代理销售书等、或近2年内与该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以及其他能充分并直接证明企业具备供应能力的资料。
1.2.3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的,是指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1.3、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生产许可证(或证明企业具备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中列明,检验检测报告中列明,销售授权许可、销售意向书、销售代理权限证明或近2年内与该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中载明。
1.4、投标人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列技术参数要求的样品评价,是否做样品评价的选择权在招标人,招标人是否要求做样品评价并不意味着对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认同或免责;
1.4.2如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无法提供或提供样品无法通过样品评价(单一产品不超过2次),招标人有权责令整改或终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招标人可在合同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1.4.3不论是否进行样品评价程序,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各项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招标人投入使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赔偿损失,从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继续向投标人追偿;招标人尚未投入使用的,投标人立即自行换货且不得影响招标人生产,如有影响,参照1.4.2条执行。
1.5、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1.6、为保证产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7、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本项目为生产类物资招标,相应的产品详见附表。相关的具体型号、指标、参数、技术要求、招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采购规范》,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方式、地点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招标代理单位处获取,采取现场领取或网络发送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同时投标一个以上标段的,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
2、 报名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4年2月18日(每日
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书面文件:2024年3 月4 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书面文件:2024年3 月4 日14:00(北京时间)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1 |
聚丁二烯 |
B-1000 |
公斤 |
2 |
聚丁二烯 |
130 |
公斤 |
三、供货期间及交货期:本次招标的各项产品的供货期间为2024年3 月 11 日~2025年12月31日,交货期10日历天,本次采用单价招标,在此期间内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作任何变动,投标人应充分预估市场风险并考虑在报价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单独编辑成一个资格文件(PDF版本),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邮箱见招标代理人信息),由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只有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评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并作废标处理,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并不代表评标审核。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取消退还投标保证金,经进一步查实后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1.1、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单位为人民币元,美元按注册日期的当日外汇牌价换算
1.2、投标人应具备提供本招标采购项目的生产加工或供应能力,详见招标标段信息及要求表,生产加工能力及供应能力指:
1.2.1投标人为对应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若无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本企业具备对应产品的生产能力,证明材料不得为投标人单方面的自述材料;
1.2.2投标人为代理商或其他类型企业的,应提供各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授权许可或相关行业的代理销售书等、或近2年内与该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以及其他能充分并直接证明企业具备供应能力的资料。
1.2.3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的,是指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1.3、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生产许可证(或证明企业具备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中列明,检验检测报告中列明,销售授权许可、销售意向书、销售代理权限证明或近2年内与该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中载明。
1.4、投标人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列技术参数要求的样品评价,是否做样品评价的选择权在招标人,招标人是否要求做样品评价并不意味着对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认同或免责;
1.4.2如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无法提供或提供样品无法通过样品评价(单一产品不超过2次),招标人有权责令整改或终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招标人可在合同履约保证金内予以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1.4.3不论是否进行样品评价程序,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各项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招标人投入使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赔偿损失,从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继续向投标人追偿;招标人尚未投入使用的,投标人立即自行换货且不得影响招标人生产,如有影响,参照1.4.2条执行。
1.5、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1.6、为保证产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7、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本项目为生产类物资招标,相应的产品详见附表。相关的具体型号、指标、参数、技术要求、招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采购规范》,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方式、地点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招标代理单位处获取,采取现场领取或网络发送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同时投标一个以上标段的,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
2、 报名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4年2月18日(每日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书面文件:2024年3 月4 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书面文件:2024年3 月4 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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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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