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寻乌县留车镇雁洋水厂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留车镇雁洋水厂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寻乌润泉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 5000m3/d 净水厂1座包括一体化净水器、清水池、加药间、沉泥池、综合楼、电力工程、仪表、电信工程等;在供水范围内新建原、配水管道(DN20-400)约 200km,管道按现有道路敷设。
2.2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为3076.88万元(其中设计费22.25万元;工程施工承包费约3054.63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545日历天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545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或房建及市政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
(1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9:30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留车镇雁洋水厂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寻乌润泉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 5000m3/d 净水厂1座包括一体化净水器、清水池、加药间、沉泥池、综合楼、电力工程、仪表、电信工程等;在供水范围内新建原、配水管道(DN20-400)约 200km,管道按现有道路敷设。
2.2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为3076.88万元(其中设计费22.25万元;工程施工承包费约3054.63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545日历天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545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或房建及市政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集团所属的不同投标人,只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集团所属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参与投标的,则以递交标书签到时间最早的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参与的投标人标书不予受理);
(1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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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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