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星湖廉政文化园设施设备修缮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南通七星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七星湖廉政文化园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五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七星湖廉政文化园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包含入口两个破损长方体防腐木花坛更新、入口通道南侧3个“中国结”出新、入口“主题公园平面图”出新、景点5“天圆地方”出新及修缮、景点9“廉灯”部分腐朽木质灯杆更换、景点12“廉政画廊”个别底座加固、园内部分石刻字体脱落描红、园内部分腐朽防腐木质步道修缮、木质标牌出新、景观桥出新维修、景观灯除锈出新、木质花坛出新、零星道路、石材修补、出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交易发起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业绩要求: 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22 年 02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02月 01 日以 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 年 1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东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限中 1 个标段。
4.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 年 02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七星湖廉政文化园设施设备修缮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南通七星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七星湖廉政文化园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五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七星湖廉政文化园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包含入口两个破损长方体防腐木花坛更新、入口通道南侧3个“中国结”出新、入口“主题公园平面图”出新、景点5“天圆地方”出新及修缮、景点9“廉灯”部分腐朽木质灯杆更换、景点12“廉政画廊”个别底座加固、园内部分石刻字体脱落描红、园内部分腐朽防腐木质步道修缮、木质标牌出新、景观桥出新维修、景观灯除锈出新、木质花坛出新、零星道路、石材修补、出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交易发起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 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KFG202309281616(GK002)001001 |
七星湖廉政文化园设施设备修缮工程(五次) |
65.28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业绩要求: 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22 年 02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02月 01 日以 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3 年 1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东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限中 1 个标段。
4.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 年 02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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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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