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沈阳东部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工艺设计招标
2、建设单位:沈阳广阔供暖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河区东陵路147号,沈阳广阔供暖有限公司热源厂锅炉房内
4、工程规模:项目拟在热源厂锅炉房内预留位置新建2台46兆瓦燃气热水锅炉,配建1台20吨/小时燃气蒸汽锅炉,拟用作热网主循环水泵蒸汽拖动动力,并对热源厂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燃气锅炉与燃煤锅炉采用物理隔绝方式,新增隔离墙分隔开燃气与燃煤区域。
5、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6、服务期限: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7、招标范围:沈阳东部地区清洁集中供热项目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锅炉房工艺设计、建筑结构设计、电气、电控设计及采暖给排水、消防设计等。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等工作,为施工招标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包括满足施工招标的所需技术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复核)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8、质量标准:合格
9、本项目估算价:36.38万元
10、投标保证金:0.3万元人民币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①或者资质②
资质①: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并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项。
资质② (([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并且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 并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项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请于2023年10月18日 08:30至2023年10月24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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