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已由长水发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负责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4km2。
(1)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14.14km2,封禁碑1座,警示标牌3块,钢板网拦挡420m2。
(2)综合治理区:坡改梯4.05hm2;配套截水沟9579m,田间道1760m,排水沟1591m,其中沟渠维修700m;配套涵管4处,人行盖板40处,200m3蓄水池2座,沉砂池40座,宣教广场1处,占地500m2。详细工程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424.60万元。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其他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等级。
安全生产: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时00分。
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已由长水发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负责湖北长阳2024年度杨木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项目(一期)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资丘镇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4km2。
(1)生态修复区:封禁治理14.14km2,封禁碑1座,警示标牌3块,钢板网拦挡420m2。
(2)综合治理区:坡改梯4.05hm2;配套截水沟9579m,田间道1760m,排水沟1591m,其中沟渠维修700m;配套涵管4处,人行盖板40处,200m3蓄水池2座,沉砂池40座,宣教广场1处,占地500m2。详细工程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合同估算价:约424.60万元。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其他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等级。
安全生产: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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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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