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韩村)修缮工程项目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3】227 号批复,以永发改招标核【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编码:G1310232400152001工程名称:永清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韩村)修缮工程项目工程地点:永清县韩村镇主要建设内容:(1)室外地表清理:地表垃圾清理100m3、枯树树墩清理42株;(2)室内地面拆除恢复:室内地面拆除及800*800地砖恢复1988㎡、室内垃圾清理130m3;(3)内墙粉刷喷漆7486㎡;(4)外墙粉刷6163㎡;(5)室外铺装4312.4㎡;(6)花墙拆除修复、大门垛拆除修复、台阶修复并铺贴面砖;(7)室外排水工程:铺设D300波纹管75米、D600波纹管123米、雨水井及井盖安装5套、雨水篦子12套、混凝土路拆除及恢复126㎡;(8)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罩面566㎡、水泥混凝土路拆除及恢复516㎡;(9)房屋散水工程:现状房屋四周增加散水281㎡;(10)上下水改造:室外下水改造84套、自来水上水改造10套、室内自来水池10套;(11)卫生间改造;(12)新建室外厕所:新建室外厕所1座等。标包划分:1个标段;最高限价:2760934.75元,大写:(贰佰柒拾陆万零玖佰叁拾肆元柒角伍分)工期: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个月,自2024年3月-2024年4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投标截止之日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9 09:00至2024-02-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3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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