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 田水铺村科技小院 (招标项目编号: E1200001051001670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117.8494 万元 ,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新建科技小院1栋,建筑面积为506平方米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田水铺村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田水铺村科技小院 ,标段内容:新建科技小院1栋,建筑面积为506平方米 。
2.4计划工期要求: 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田水铺村科技小院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1)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在有效期内;4.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5.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自行下载打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8.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1)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和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承担连带责任,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确立,成员组成不可更改,变更联合体成员构成的单位即丧失投标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7条”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 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投标活动。10.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1)参会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会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日
9:00-11:00,下午14:00-16: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下午14:00
本 田水铺村科技小院 (招标项目编号: E1200001051001670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117.8494 万元 ,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新建科技小院1栋,建筑面积为506平方米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田水铺村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田水铺村科技小院 ,标段内容:新建科技小院1栋,建筑面积为506平方米 。
2.4计划工期要求: 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田水铺村科技小院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1)设计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在有效期内;4.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5.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自行下载打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8.项目部人员: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1)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和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承担连带责任,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确立,成员组成不可更改,变更联合体成员构成的单位即丧失投标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1-7条”的所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 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投标活动。10.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1)参会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会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项目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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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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