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二中区克下组油藏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一期) 强制曝气除垢装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地面建设工作量为改建稀油站1座、新建配制及1号注入站1座、2号注入站1座、新建11座计量间、208口油水井站外集油/注水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其中:2023年工作量为58口采油井(含1口注转采)、45口注入井、7座计量站、配制及1号注入站(注水部分)、扩建1座稀油处理站、相关配套工程等,2023年地面建设进度须满足投产/投注需要。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本次对项目所需的强力曝气阻垢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 交货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历天(含)内全部到货。
2.4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年
2.4 交货地点:新疆油田二中区采油一厂施工现场。
2.5 选商方式:公开招标。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年份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报告的扫描件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如以往生产的类似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等)。
4、信誉要求
4.1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上信息的查询截图);
4.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以上信息的查询截图);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上信息的查询截图);
4.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5、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7日09:00:00至2024年02月0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二中区克下组油藏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一期) 强制曝气除垢装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地面建设工作量为改建稀油站1座、新建配制及1号注入站1座、2号注入站1座、新建11座计量间、208口油水井站外集油/注水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其中:2023年工作量为58口采油井(含1口注转采)、45口注入井、7座计量站、配制及1号注入站(注水部分)、扩建1座稀油处理站、相关配套工程等,2023年地面建设进度须满足投产/投注需要。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本次对项目所需的强力曝气阻垢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价格,确定中标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2.3 交货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日历天(含)内全部到货。
2.4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年
2.4 交货地点:新疆油田二中区采油一厂施工现场。
2.5 选商方式:公开招标。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年份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报告的扫描件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证明材料,如以往生产的类似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等)。
4、信誉要求
4.1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上信息的查询截图);
4.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以上信息的查询截图);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上信息的查询截图);
4.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5、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7日09:00:00至2024年02月0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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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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