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2024年虹口区广中路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虹爱卫会〔2016〕2号《虹口区关于对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实行市场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肺炎防控办〔2020〕176号《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着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社区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应急消杀处置,提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行的长效机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5)具有满足广中辖区全病媒防制的各项设施设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
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虹爱卫会〔2016〕2号《虹口区关于对社区病媒生物防制实行市场服务的指导意见》、沪肺炎防控办〔2020〕176号《关于切实加强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着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社区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应急消杀处置,提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行的长效机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5)具有满足广中辖区全病媒防制的各项设施设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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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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