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施工已由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源发改发158号”、关于调整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源发改函字29号”、关于调整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源发改函字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源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债及地方财政匹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肇源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26205.8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殡葬综合服务楼及门卫室,维修原有办公楼、骨灰寄存楼、场地等;新建配套 外网、围墙大门、及购置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计24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24,902,845.1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
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施工已由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源发改发158号”、关于调整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源发改函字29号”、关于调整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源发改函字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源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债及地方财政匹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肇源县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殡仪馆改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肇源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26205.8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殡葬综合服务楼及门卫室,维修原有办公楼、骨灰寄存楼、场地等;新建配套 外网、围墙大门、及购置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计244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24,902,845.1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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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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