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清远际华园二期、三期建设工程合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银盏长隆大道广东际华园内。
2.2项目规模:以120068.00平米为计算基数,其中合院面积暂定90068.00㎡,地下室面积暂定30000㎡,结算面积按产权处实测竣工面积计算。
2.3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日止。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0.00万元。
2.5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全部建筑安装工程;(2)市政、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3)相关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相关规定、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企业资质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3.1.2业绩要求:有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业绩不少于三项,业绩要求为: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的住宅工程。业绩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起算。
3.1.3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面临破产清算等问题,未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3.1.4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廉洁承诺书》)
3.2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到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
1.1本招标项目清远际华园二期、三期建设工程合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际华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银盏长隆大道广东际华园内。
2.2项目规模:以120068.00平米为计算基数,其中合院面积暂定90068.00㎡,地下室面积暂定30000㎡,结算面积按产权处实测竣工面积计算。
2.3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日止。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0.00万元。
2.5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全部建筑安装工程;(2)市政、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3)相关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相关规定、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企业资质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3.1.2业绩要求:有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业绩不少于三项,业绩要求为: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的住宅工程。业绩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起算。
3.1.3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面临破产清算等问题,未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3.1.4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廉洁承诺书》)
3.2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到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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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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