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采购项目(第一批)标段二、标段八(二次)
1.2采购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3-9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决定对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第一批)标段二、标段八两个标段进行重新(第二次)采购,承担采砂劳务作业的供应商负责河砂开采作业、采砂至就近指定储砂场、现场装车、二次转运(如有)等,并获取劳务报酬,不拥有河砂的所有权和销售权。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开采点名称、桩号及控制采砂量详见下表,各标段采砂区的具体位置(控制点坐标)、控制高程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每个标段选择一家采砂劳务供应商,一家供应商在同一期内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任何一家供应商中标某一标段后,不得再参加同期后续批次的投标活动。本次采购不接受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采购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其他标段公告成交的供应商。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1)水洗砂采砂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12.45元/t;
(2)旱砂采砂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7.56元/t;
(3)采用高架自流分离筛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0.50元/t;
(4)采用水洗轮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1.50元/t;
(5)水运费单价最高限价:水运 5公里内(含)不计费用,超出5公里部分按0.7元/t*km作为最高限价(以600吨运输船为基础);
注:超出5公里部分水运费具体计算公式:供应商投标报价/5×实际运输距离。
(6)二次转运费(汽运)单价最高限价:汽运 3公里内(含)按3.00 元/t计算,超出3公里小于5公里(含)部分按1.0元/t*km作为最高限价;超过5公里(不含)的,二次转运全程由采购人负责。
(7)储砂场二次机械费单价最高限价:1.50元/t。
1.6本次招标各标段采砂服务期:根据信阳市水利局关于对《固始县史灌河2023-2025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批复规定的采砂量及采砂期限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用砂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股东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行为记录(提供无违法采砂行为承诺书)。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之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采购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其他标段公告成交的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
8:00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8:00;
1.1项目名称: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采购项目(第一批)标段二、标段八(二次)
1.2采购编号:固财磋商采购-2023-92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决定对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第一批)标段二、标段八两个标段进行重新(第二次)采购,承担采砂劳务作业的供应商负责河砂开采作业、采砂至就近指定储砂场、现场装车、二次转运(如有)等,并获取劳务报酬,不拥有河砂的所有权和销售权。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开采点名称、桩号及控制采砂量详见下表,各标段采砂区的具体位置(控制点坐标)、控制高程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每个标段选择一家采砂劳务供应商,一家供应商在同一期内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任何一家供应商中标某一标段后,不得再参加同期后续批次的投标活动。本次采购不接受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采购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其他标段公告成交的供应商。
标段 | 开采点名称 | 可采区 名 称 |
桩号 | 2023年度控制采砂量(万m³) | 属地政府 |
标段二 | 老李集可采点 | SGp | 31+550-32+750 | 30.06 | 李店乡老李集村 |
标段八 | 叶岗可采点 | Gp | 37+620-38+500 | 29.67 | 马堽集乡 吴集村 汪棚镇 叶岗村 |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1)水洗砂采砂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12.45元/t;
(2)旱砂采砂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7.56元/t;
(3)采用高架自流分离筛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0.50元/t;
(4)采用水洗轮劳务作业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1.50元/t;
(5)水运费单价最高限价:水运 5公里内(含)不计费用,超出5公里部分按0.7元/t*km作为最高限价(以600吨运输船为基础);
注:超出5公里部分水运费具体计算公式:供应商投标报价/5×实际运输距离。
(6)二次转运费(汽运)单价最高限价:汽运 3公里内(含)按3.00 元/t计算,超出3公里小于5公里(含)部分按1.0元/t*km作为最高限价;超过5公里(不含)的,二次转运全程由采购人负责。
(7)储砂场二次机械费单价最高限价:1.50元/t。
1.6本次招标各标段采砂服务期:根据信阳市水利局关于对《固始县史灌河2023-2025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的批复规定的采砂量及采砂期限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用砂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股东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法采砂行为记录(提供无违法采砂行为承诺书)。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之后。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固始县2023年河砂统采劳务作业一期采购项目(含第一批、第二批)其他标段公告成交的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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