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9-341203-04-01-60647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阜阳市颍东化工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分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尾水生态湿地工程、排污口配套工程三大部分。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规模为3万m3/d,增设和强化预处理、深度处理及回用水处理,建成后整个污水厂日处理能力可达5万m3/d。尾水湿地面积约300亩,排污口配套工程拟开展排污口上游700m处新建一座闸站,并对团结沟两岸进行生态化改造。
2.3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在现状调研、系统分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并开展设计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请登录)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 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2.2 建设规模:项目分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尾水生态湿地工程、排污口配套工程三大部分。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规模为3万m3/d,增设和强化预处理、深度处理及回用水处理,建成后整个污水厂日处理能力可达5万m3/d。尾水湿地面积约300亩,排污口配套工程拟开展排污口上游700m处新建一座闸站,并对团结沟两岸进行生态化改造。
2.3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阜阳颍东区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在现状调研、系统分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并开展设计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请登录)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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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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