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LZB-2024-002;
2.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儿童医学中心门诊大厅玻璃雨棚装饰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11149.72元;
5.最高限价:211149.72元;
6.采购需求:新区儿童医学中心门诊大厅玻璃雨棚装饰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该项不进行审查;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该项不进行审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参与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并且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公司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申请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长驻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
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200元。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9点00分;
1.项目编号:KLZB-2024-002;
2.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儿童医学中心门诊大厅玻璃雨棚装饰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11149.72元;
5.最高限价:211149.72元;
6.采购需求:新区儿童医学中心门诊大厅玻璃雨棚装饰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该项不进行审查;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该项不进行审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参与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并且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申请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公司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申请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长驻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
2.售价:200元。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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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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