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2023年秋播小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丙硫·戊唑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万元。
最低瓶数:≥295瓶低于本瓶数,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
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供货到位。
质 量:合格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2、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
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 32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 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供应商自行查询)
(四)、谈判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
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谈判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为准。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 2024 年1月 12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万元。
最低瓶数:≥295瓶低于本瓶数,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
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供货到位。
质 量:合格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2、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3、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响应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
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 32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 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供应商自行查询)
(四)、谈判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
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谈判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为准。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 2024 年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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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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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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