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备用水源地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备用水源地
2.1.2建设规模:绿化养护及保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3合同估算价:750000.00元/年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服务期暂定两年,第二年是否续签,由甲方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2.1.5 其他: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洪泽区备用水源地的围墙、护栏范围内的所有区域(洪泽湖大堤以东、洪三公路以西、周桥干渠以北、璩湾路以南);周桥总干渠范围内的所有区域(洪泽湖大堤以东、洪三公路以西)含北侧堤顶道路、两侧坡面及水面;周桥总干渠首两侧各50米范围,生态管护及保洁总面积约55公顷,具体详见总体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专业的,则须提供园林专业毕业证书或者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3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 2024 年1月16日;
本招标项目洪泽区备用水源地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备用水源地
2.1.2建设规模:绿化养护及保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3合同估算价:750000.00元/年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服务期暂定两年,第二年是否续签,由甲方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2.1.5 其他: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洪泽区备用水源地的围墙、护栏范围内的所有区域(洪泽湖大堤以东、洪三公路以西、周桥干渠以北、璩湾路以南);周桥总干渠范围内的所有区域(洪泽湖大堤以东、洪三公路以西)含北侧堤顶道路、两侧坡面及水面;周桥总干渠首两侧各50米范围,生态管护及保洁总面积约55公顷,具体详见总体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备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专业的,则须提供园林专业毕业证书或者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3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 2024 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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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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