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特种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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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74 | |||||||||||
2、项目名称:偃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特种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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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洛阳市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政机关(执法执勤)行政事业单位特种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控制价为:1元,本项目采取优惠率报价方式,优惠率不得低于15%,投标人所报优惠率低于控制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 5.7入围数量: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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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见其他补充事宜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2、根据洛采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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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资质;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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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1日,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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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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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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