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 年度张家港市南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3年度张家港市南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张行审投【2023】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
(2)工程规模:涉及建设面积206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10座,改建打水池11座,新建渠道11.52km 及渠道修复0.48km,新建排水沟2.41km,新建村道2.68km 及路面修复0.72km,土地平整14.99亩,木桩护岸1.76km 以及配套设施等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备注:
3.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需提供网上截图。
(2)投标人业绩和信誉:投标人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以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造价600万元(含)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的类似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文件中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
(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无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符合上述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凡有在建工程的,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与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4日9时00分;
6.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2023 年度张家港市南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3年度张家港市南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张行审投【2023】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
(2)工程规模:涉及建设面积206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10座,改建打水池11座,新建渠道11.52km 及渠道修复0.48km,新建排水沟2.41km,新建村道2.68km 及路面修复0.72km,土地平整14.99亩,木桩护岸1.76km 以及配套设施等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01 | 2023年度张家港市南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240.0 |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5月30日 |
3.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需提供网上截图。
(2)投标人业绩和信誉:投标人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以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造价600万元(含)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的类似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文件中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页面及路径】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
(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无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符合上述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凡有在建工程的,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与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一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4日9时00分;
6.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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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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