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 | 宁海县老城有机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北星社区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宁海县城投集 | 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不含开标日当月),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工程的外立面改造;屋面渗水处理;单元入口、楼道、住宅 车库改造;更换楼栋标识;空调外机规整增加外罩;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及车棚;门头、围墙、入口改造;混凝土路面、铺装改造、划分停车位、完善排水系统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室外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安装、通讯、智能化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 ||
招标规模: | 地面硬化面积约3577平方米,店招改造范围面积约23702平方米,北大街、北斗南路、城北路、气象南路、桃源南路西侧沿街建筑外立面、店招整治;气象南路改造提升工程、三网落地等;相关场景建设以及其他配套公共设施改造更新等。 | 标段(包)划分: | A3302260300022371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老城有机更新改造工程(一期)-北星社区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22371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30,2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①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不含开标日当月),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1-02至2024-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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