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寄库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本项目每年预算资金270000元,三年总预算资金810000元,全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0日和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只有1家供应商在第二次公开招标报名阶段响应,经单位批准,现对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寄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寄库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S-QCJG-F-2023-0012
招标内容:押运、寄库服务采购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3.拟采用供应商
拟采用供应商:呼和浩特市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来源理由:按照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采购,该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和第二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和2023年11月27日,最终参与的供应商只有“呼和浩特市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供应商。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包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4.3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相关制度,提供近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
4.4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信誉,近几年来没有违法、违规现象。(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投标人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凭证。
4.6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城区至少有1个自管金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
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1. 招标条件
受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本项目每年预算资金270000元,三年总预算资金810000元,全部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0日和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只有1家供应商在第二次公开招标报名阶段响应,经单位批准,现对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寄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押运、寄库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S-QCJG-F-2023-0012
招标内容:押运、寄库服务采购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3.拟采用供应商
拟采用供应商:呼和浩特市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一来源理由:按照呼和浩特市赛罕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采购,该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和第二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和2023年11月27日,最终参与的供应商只有“呼和浩特市威信保安押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供应商。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包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4.3投标人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相关制度,提供近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
4.4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经营活动中有良好的信誉,近几年来没有违法、违规现象。(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投标人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凭证。
4.6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城区至少有1个自管金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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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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