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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WYS2023-001
2、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68000.00元
5、最高限价:1568000.0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采购内容:宝丰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质量要求:合格;
6.3、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10、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字号);若为非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准字号),(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3.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5日至 2023年1月11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1、项目编号:HWYS2023-001
2、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68000.00元
5、最高限价:1568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宝丰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568000.00 | 1568000.00 |
6.1、采购内容:宝丰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质量要求:合格;
6.3、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7、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10、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字号);若为非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准字号),(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3.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追溯至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不需提供授权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月5日至 2023年1月11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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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773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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