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48.907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本项目以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优惠率不小于5%)
采购需求:负责对庆阳消防救援队伍进行米面等主食及食用油类、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冻类、豆制品、奶制品、饮品类、调味品类、家禽类、蛋类、干货类、杂货类等副食品的采购供应和配送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名称 |
预算(万元) |
一包 |
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九龙特勤站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267.65 |
二包 |
西峰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143.06 |
三包 |
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86.82 |
四包 |
合水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113.22 |
五包 |
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106.395 |
六包 |
环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130.898 |
七包 |
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100.814 |
八包 |
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118.21 |
九包 |
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供应商配送服务项目 |
81.84 |
注:含货物的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须包含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025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须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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