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p507001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年产2.4万吨EVOH 树脂技术升级项目起重机械电动葫芦10t 6m 防爆(招标编号:NW)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动葫芦10t 6m 防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p507001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年产2.4万吨EVOH 树脂技术升级项目起重机械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电动葫芦10t 6m 防爆 |
4.000 |
台 |
2 |
电动葫芦5t 8m 防爆 |
4.000 |
台 |
3 |
电动葫芦10t 8m 防爆 |
4.000 |
台 |
4 |
电动葫芦1t 6.5m |
2.000 |
台 |
5 |
电动葫芦10t 28m |
2.000 |
台 |
6 |
电动单梁起重机5t H=7m S=10.5m 防爆 |
2.000 |
台 |
7 |
电动葫芦3t 20m 防爆 |
1.000 |
台 |
8 |
电动葫芦3t 23m |
1.000 |
台 |
9 |
电动葫芦5t 7.5m |
1.000 |
台 |
10 |
电动单梁起重机10t H=9m S=25m |
1.000 |
台 |
11 |
电动单梁起重机10t H=7m S=12m |
1.000 |
台 |
12 |
电动单梁起重机2t H=10m S=30m 防爆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国家认可机构出具且有效的标的物型式试验报告。(3)投标人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2023年1月至标书上传截止日前一个月的业绩,具有不少于10台起重机(含电动葫芦、电动单梁起重机等)供货业绩。以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9日10时0分 至 2025年8月3日10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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