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晋江鸿安及博鸿机械厂屋顶光伏项目施工采购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C050451号、闽发改备C050591号备案同意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晋江鸿安及博鸿机械厂屋顶光伏项目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金源路9号(晋江市灵源街道大山后社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桐林村园北路109号-2;
2.2 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和内容:(1)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博鸿机械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博鸿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建筑屋顶建设交流侧规模117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先进的组串逆变并接技术,引进光伏板,逆变器,并网箱等设备。以“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电力公司;(2)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鸿安(福建)机械有限公司109-2)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鸿安(福建)机械有限公司109号-2现有建筑屋顶建设交流侧规模105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先进的组串逆变并接技术,引进光伏板,逆变器,并网箱等设备。以“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电力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1)包括光伏阵列及接入电网工程的设备及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及支架以外)、与工程相关需要协调的事宜、工程施工、加固工程、安装调试、试验检验、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负责项目业扩报装工作,包括营业厅、网上国网报装,提供报装资料并确保无缺件受理或及时办理补件。协调技业施工,办理业扩报装、报竣工工作,确保外线如期接入电网。(3)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市政、水务、城管、建设局等单位的相关沟通协调工作。(4)实际项目规模及工程内容以具体项目的施工图为准。(5)对发现设计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提出联系单及修改意见。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 695.5567 万元。
2.4工期要求:开工后120个日历日通过国网公司验收并投产发电。
2.5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
(3)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招标公告发布日)1个已竣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或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两项缺一不可,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4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所属单位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
3.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8日 (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8月2日(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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