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技术利用项目专业运维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专业运维服务(采购编号:404C-FW-GKJT-25-1568),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项目名称:核技术利用项目专业运维服务。
2.2服务地点:甘肃省金塔产业园。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2.4服务范围:(1)负责该项目控制室值班:DCS监控、现场设备远程控制操作、数据记录、异常工况判断和处理等工作;(2)负责该项目回收纯化工艺运行的相关操作以及设备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处理现场异常工况等工作;(3)负责该项目制源工艺运行的相关操作以及设备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处理现场异常工况等工作;(4)负责该项目气体源盒产品的转运暂存和暂存柜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等工作;(5)负责该项目运行所产生废物的整备、去污及转运处理;(6)负责该项目控制室和现场的6S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要求:
-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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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3)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组对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响应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审组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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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评审前三个自然月内仍在缴纳社保)(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供应商黑灰名单或不良行为处罚清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供应商,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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