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开封市羊尾铺冷链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营管理
2.2.招标编号:HNZ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地点:开封市羊尾铺冷链物流园区,园区位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东部滨河路东段,紧邻开封东陇海铁路货场,距离杜良高速、龙亭区连霍高速直线距离均在10公里范围内。
2.5.项目概况:冷库建筑面积5430.90m²,仓库建筑面积17920.00m²,分拣中心建筑面积 2713.07m²,交易展示及电商中心建筑面积 6643.00m²,机动车停车位 70个,并配建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停车场、大门围墙以及室内外配套工程等(注:建筑面积以最终竣工测算面积为准并在合同中约定)。
2.6.运营管理范围:主要包含:自动化冷库、系列干仓、服务设施等;
2.7.运营管理费用:运营管理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市场培育期不作指标考核,但优先保证建设方融资本息;市场培育期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第二年起,需提供保底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第三年需提供保底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合作延续期限内后五年保底净利润均不低于2000万元,考核期采用整体考核,如三年考核期结束,未完成考核期合计保底净利润指标,则扣除200万元保证金或按违约处理。
2.8.运营管理合作期限:8年
2.9.主要运营管理合作条件与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本项目为运营管理合作方公开招投标。即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一家合作运营商,选定本项目的运营管理业务运营管理合作方。运营方职责:运营方向招标人委派专业的团队,负责(1)业务招商拓展、客户开发、维护及运营管理日常运营管理工作;(2)与合规、财务、行政等后台部门协同,共同做好相关业务类协议的发起与签署、资金收支与对账等工作;(3)园区内日常经营秩序的管理,包括不限于: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安全生产管理、第三方劳务人员的管理及相关纠纷的处理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开具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需提供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天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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