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工程建造总承包项目海上交通船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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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2025年度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工程建造总承包项目海上交通船服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81.75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情况简介:
提供交通船一艘,允许载客量不小于11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涠洲10-3油区西区开发项目工程建造总承包项目海上人员接送、物资补给、安全巡查等其它安全辅助工作,负责协调海事等相关部门管理。
2.2 标的物:允许载客量不小于11人交通船一艘。
2.3 服务期限:暂定2025年8月开工,计划施工时间5个月。实际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自乙方船舶到场之日起算,至退场之日止。。
2.4 服务地点:起租地点:广西北部湾海域,退租地点:广西北部湾海域,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025年度涠洲10-3油田西区开发项目工程建造总承包项目海上交通船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2022年01月以来具有交通船等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信誉要求:近年来合同履约及质量情况、企业信誉良好①没有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船舶要求:(1)交通船,允许载客量不小于11人;(2)船龄要求25年以内,以船舶建造完工日期起算;(3)提供有效的船舶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非自有设备时,还应提供船舶所有人(公司)的合法授权手续);(4)船舶满足现场作业生产要求,入场前配备满足现场作业要求的船员。(5)抗风等级不低于6级。开标后,招标人组织业主及各相关单位对中标船舶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发中标通知书。如中标船舶未通过各方联合验收,甲方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选择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7:00:00至2025年08月02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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