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流河下游周边工业集中电镀(表面处理)中心绿岛(标准化厂房)一期项目委托运营(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6071.65 万元
最低限价:6071.6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清流河下游周边工业集中电镀(表面处理)中心绿岛(标准化厂房)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文瑞路与永兴路交口西南侧,项目占地61亩,投资预算2亿元,目前总建筑面积约5.4万m2,包含2栋3层标准化厂房,1栋2层的污水处理中心,1栋3层综合楼,1栋一层的原料仓库,1栋一层的危废品仓库,1个门卫室共计7个建筑单体;另外有2栋甲类库也在本次运营范围。现需公开选择专业电镀运营团队对清流河下游周边工业集中电镀(表面处理)中心绿岛(标准化厂房)一期履行污水处理、化学品及危废管理、环保管家、安全管家、智慧园区管理、封闭园区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等运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议委托运营期限为15年,采取5+5+5模式(5年培育期+5年过渡期+5年稳定期),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培育期5年(运营期每满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如果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如果连续两次考核达标后,则至本运营周期的第五年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则续签后5年过渡期的运营合作协议;过渡期5年考核达标(过渡期每满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如果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如果连续两次考核达标后,则至本运营周期的第五年进行考核)则续签后5年稳定期的运营合作协议;稳定期5年考核达标(稳定期每满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如果考核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如果连续两次考核达标后,则至本运营周期的第五年进行考核),则15年运营期满,项目移交招标方,按规定公开选择运营单位并签订委托运营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3、4 条按照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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