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1103FG141F
项目名称: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咨询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至主项目(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采购包2(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第三方评估与测评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第三方评估与测评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至主项目(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包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包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包1)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包1)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3)供应商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
(4)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5)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包2(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外网信息化(2025年)项目第三方评估与测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响应)。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响应)时,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可参照投标(响应)函相关格式承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3)供应商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投标(响应)函相关格式承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承诺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成员承担商用密码检测工作的须具备上述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分工,如因分工不清晰导致评委会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对应范围的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将承担不利后果。)
(5)投标人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成员承担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须具备上述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分工,如因分工不清晰导致评委会(磋商小组)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对应范围的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将承担不利后果。)
(6)本子包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子包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子包投标。同时,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署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后附)。
(7)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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