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02 17:00:00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品质提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北岸经开区农村污水收集二期工程及污水管网修复工程)第三批安全防护、警示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品质提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北岸经开区农村污水收集二期工程及污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安全防护警示设施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航(福建)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品质提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北岸经开区农村污水收集二期工程及污水管网修复工程)位于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项目共建设东埔镇的度下村、梯亭村、东吴村、吉城村;忠门镇的沁头村、柳厝村、安柄村、后坑村、山亭镇的蒋山村等9个村的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包括乐屿新城、新文路、荔港大道等污水管网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2座,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169293m,DN75~DN150污水管73637m。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开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品质提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北岸经开区农村污水收集二期工程及污水管网修复工程)第三批安全防护、警示设施采购。详细数量、具体规格材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规格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的母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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