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建设期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10575)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宜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建设期保险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计划为三峡水运新通道项目采购建设期保险服务供应商,投保险种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三峡枢纽新通道上游引航道工程标段。保险标的为上游引航道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先行开挖区、上游段主体工程等上游引航道所属工程),保险金额约为91.93亿元。
第二标段:三峡枢纽新通道船闸主体工程标段。保险标的为船闸主体段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包括船闸段主体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船闸主体段所属工程),保险金额约为119.42亿元。
第三标段:三峡枢纽新通道下游引航道及其他工程标段。保险标的为下游引航道建筑工程、其他工程(包括下游段主体工程等下游引航道所属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配套工程等)以及未来新增工程,保险金额约为88.93亿元。
第四标段: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标段。保险标的为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太平溪港客运码头复建工程以及未来新增工程(包括施工准备工程、主体工程、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配套工程等),保险金额约为125.42亿元。
以上各标段的具体项目信息以实际投保为准。
2.3 服务期
三峡枢纽新通道工程预计保险期限为:14个月工程筹建期+100个月施工总工期+工程质量保证期。
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预计保险期限为:12个月工程筹建期+83个月施工总工期+工程质量保证期。
保单按标段出具,保险期限自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日至工期结束(含工程质量保证期),保险期限以实际投保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四个标段相同):
(1)资质条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财产保险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保单签发时间为准)具有保险金额人民币50亿元(不含)以上的水利或水电或水运建设工程项目承保(首席承保或共保)业绩(需提供保险合同或保单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24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需提供向监管机构盖章报送版的偿付能力报告);2024年财产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自有承保能力(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其他要求:不接受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财产保险人授权的分/子公司投标;各投标人须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至2025年8月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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