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2898
最高限价(万元):2898
采购需求:一、提供设施设备使草海新河湾水域达到20万立方米/天打捞处理服务能力,包括藻水打捞(湖面蓝藻拦截、导流、围捕、收集等),藻水处理(藻水调节、分配、分离,藻渣压滤及藻泥计量、检测、运输、处理、处置)以及尾水回用、智能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供电系统等完成藻水打捞处理处置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运营服务方案(含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二、服务范围包括:在全滇池水域范围内利用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进行蓝藻打捞处理处置。运营时间不少于210日历天/年;采购人有权根据水质情况进行调整,所投设备的运营能力不得低于250日历天/年。三、设备设施如下:(一)水上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5个,设计处理总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位于滇池草海东侧,船房河口新河湾泵站外湖滨带水域(详见水域范围图)。除藻平台必须配有备用电源,保证24小时作业,同时必须做好环保措施,藻站由北向南布置三个水上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单个平台面积不大于240平方米。藻水处理平台布设的主要设备如下:①1#水上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规模 2万立方米/天;②2#水上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规模4万立方米/天;③3#水上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规模 4万立方米/天。④4#水上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规模5万立方米/天。⑤5#水上可移动式藻水收集处理平台规模 5万立方米/天。⑥藻泥运输船,须采用新型环保动力,材质符合环保要求。⑦蓝藻围捕工作船:四艘。(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每季度进行考核,每年服务期满前一个月进行综合考核,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如成交供应商每年综合考核不合格、存在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年度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草海新河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1)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草海新河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网页打印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29 06:00至2025-08-05 23:59,每天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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