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3-********-FDKZ-0014 项目名称: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外海福保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一、提供设施设备使滇池外海福保湾水域达到25万立方米/天打捞处理服务。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藻水打捞(湖面蓝藻拦截、导流、围捕、收集等),藻水处理(藻水调节、分配、分离,藻渣压滤及藻泥计量、检测、运输、处理、处置))以及尾水回用、智能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供电系统等完成藻水打捞处理处置的所有工作内容。运营时间不少于210日历天/年;所投设备的运营能力不得低于250日历天/年。二、设备设施如下:福保湾藻水分离平台水面新增水上软围隔********(其中沉底软围隔********,普通橡胶围隔********),配备********米宽浮桥栈道不超过45米,配备处理规模为********万立方米/天的水上平台式固定站1座(********×********×********),配套设置值班控制室1座、加药间4座及液压式表层取水系统6套、处理设备10套、加药设备4套、藻渣脱水设备4套、3艘藻泥运输船及1艘处理规模为********万立方米/天的应急蓝藻打捞处理船(新型环保动力船),备用1台柴油发电机(100kwh/台)和2台柴油发电机(300kwh/台)等设施设备。每年运营时间210日历天。采购人有权根据水质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应保证所投设备的运营能力不得低于250日历天(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每季度进行考核,每年服务期满前一个月进行综合考核,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如成交供应商每年综合考核不合格、存在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年度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外海福保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外海福保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查询的页打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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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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