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支行根据总行集采要求,申请对招商银行沈阳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征集。
二、供应商准入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商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要求
1.成立时间:成立时间5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
3.供应商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服务经验:具有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经验;供应商需提供与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案例至少10个(其中年度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案例至少为5个);
8.服务能力:具有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完善的仓储能力和配送能力(具备市内各区域综合配送能力的集成食材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行分行本部及沈阳市内各营业网点食堂配送蔬菜、副食品、调味品、粮油、肉禽蛋等多种食材),提供仓储场地证明、配送车辆清单及驾驶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9.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0.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无因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四、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一)报名资料
1.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如营业执照、准入条件所列内容等);
2.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3.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4.影像材料要清晰、平整,不能存在歪斜现象。
5.产品供货类型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
6.系统信息应填尽填。
7. 参与意向报名确认函及授权书(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8. 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与附件2重点信息表中相同的材料不用重复提交);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5-8-7 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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