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LZFCGZ
项目名称:采购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服务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为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采购保安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每天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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