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02-3 地块中央空调输送干管和E06 地块立管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项目名称: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02-3 地块中央空调输送干管和E06 地块立管EPC 总承包。
2.1.2 项目地点:位于望雷大道东部区域,具体为东至雷高路,西至望雷大道,北至中国通号产业园,南至长延路。
2.1.3 项目概况:
世界计算·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投建运一体化项目空调供能面积约157 万平米,设置4 个能源站和1 个制冷站,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7MW、电储能58.7MWh、直流照明及智慧管控平台系统。本次主要采购与土建工程同步施工的E02-3 地块中央空调输送干管和E06 地块立管部分。
2.1.4 计划工期:暂定2025 年9 月1 日至2026 年5 月3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智谷智慧综合能源项目E02-3 地块中央空调输送干管和E06 地块立管EPC 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2.2.2 采购、施工:
2.2.2.1 E02-3 输送干管:
(1)冷温水主干管:从能源站机房内1.5 米开始施工至E02-3 地块各楼层水平管第一个蝶阀(含蝶阀),从能源站机房内1.5m 开始施工至E02-4 地块红线内1.5 米;出新风机房的风管预留孔洞封堵。
(2)膨胀水箱(不含设备)管道:补水管从建筑预留给水接驳点开始施工至膨胀水箱所在楼层(出屋面)1.5 米,膨胀管从能源站机房内1.5m 处开始施
工至膨胀水箱所在楼层(出屋面)1.5 米;
(3)冷却水管道:从能源站机房内1.5m 处施工至冷却塔所在楼层(出屋面)1.5 米;
(4)地源主干管:从能源站机房内1.5m 处施工至E02-4 地块红线内1.5 米。
2.2.2.2 E06 立管:
地下室管井接驳口开始施工至各楼层支管第一个蝶阀(含蝶阀);出新风机房的风管预留孔洞封堵。
具体范围详“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8 个月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具有2 个单项合同金额800 万元及以上暖通工程PC 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设计单位近5 年内具有2 个投资总额800 万元及以上暖通工程设计业绩。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2022-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会计年度(2022-2024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与投标人签定1 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6.2 应有10 年以上的施工经历,近5 年内担任过1 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800 万元及以上机电工程项目(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任命文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6.3 持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和B 类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
与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签定1 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应有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近5 年内全过程担任过1 个及以上投资总额8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任命文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设计主要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质执业资格(公用设备)。
3.7.2 施工负责人:
与投标人签定1 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具有8 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近5 年内全过程担任过1 个及以上合同总
额800 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任命文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施工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机电专业)和B 类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7.3 安全负责人:
与投标人签定1 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7 月28 日至8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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