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
1.2 采购人:雄安雄商金湾置业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61297平方米(含配建道路、绿地等),总建筑面积约33.2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地下车库、人防、配建道路、绿地等。
项目总投资约385842万元,项目可售货值约348219万元(不含机构租赁用房)。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与采购人在雄安新区共同成立由成交供应商占股51%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启动区综合服务东南片区二期项目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咨询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本项目全过程委托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合作期限:
(1)合资公司期限:以公司章程为准。
(2)委托管理服务期限:本合同的工程管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备满【6】个月为止;销售管理服务期限为销售目标约定的各业态销售目标均达成后为止。
注:具体详见合同文件。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4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以谈判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具有1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委托管理类或自投开发类的商品房项目实施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3.5.4。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三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二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一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7)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8)上述第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5)承担本项目委托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10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3.5.6。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对 / 标段提出参加采购时,最多允许中选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如有):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27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5日08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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