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租赁房产未办理产证,面积为出租方自行测量划分编号,若与实际交付面积不符,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二、租赁房产系出租方拆迁补偿所得,出租方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外未提供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已出具承诺权属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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