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561.5米,规划红线宽25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海绵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金凤区南部,规划丽银街以西,李银路以东。
2.3施工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新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561.5米,规划红线宽25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海绵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金凤十四路(李银路-丽银街)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金凤十四路(李银路-丽银街)道路工程施工
二标段:金凤十四路(李银路-丽银街)道路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起至2025年08月01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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