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HBZ
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数据治理与服务平台运维服务(2025) |
1项 |
预算金额1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单价最高限价 10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4年度财务审计未完成可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1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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