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飞机空调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交货地点 |
飞机空调车 |
1 |
制冷量≥300kw 制热量≥110kw
|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为飞机空调车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投标型号飞机空调车(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必须是在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https://adeqpt.caac.gov.cn)通告状态为“正常”的机场专用设备(须提供通告相关文件扫描件)。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中国民用机场(含港澳台)或航空公司所投标型号的新能源飞机空调车供货业绩在1辆(含)以上,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1日 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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