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2025年B07号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红河州分公司2025年B07号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T20250717042(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高清会议摄像头、视频会议终端等设备(含安装)。
1.6 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100%
□ /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统一折扣报价为100.00%,统一折扣报价是在不含税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高清会议摄像头、视频会议终端等设备(含安装)。
2.2采购预算:预估不含税金额121,043.75 元,预估含税金额136,779.44元,预估税率13%。
2.3实施交货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元阳县)。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2.5供货和安装周期:自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及安装调试。
2.6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正品设备,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
2.7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次日起60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3.3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3.5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如为视频会议终端、高清会议摄像头、55寸电视设备的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原厂商) 对同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且代理商和原广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如为制造商(原厂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原厂商)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本条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4.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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