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引增合一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引增合一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2.2项目规模:67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引增合一改造(CHDTDZ128/17-QT-13901):4号锅炉引增合一改造,包括设计、供货、安装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至少3项600MW等级以上火电机组引增风机合并或引风机改造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仅劳务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及项目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项目投运证明材料包括最终用户盖章的已成功投运证明资料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22 10:12到2025-07-28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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