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昭觉)新能源有限公司凉山昭觉1#、7#地块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凉山昭觉1#、7#地块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昭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凉山州 。 2.2项目规模: 凉山昭觉1#地块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 560MW,凉山昭觉7#地块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 2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技术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工程造价咨询-凉山昭觉1号7号地块光伏项目可研和初设报告编制服务(CHDTDZ046/18-QT-10701):凉山昭觉1号7号地块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凉山昭觉1号7号地块光伏项目可研和初设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2个单体容量20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业主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或审查意见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7-25 11:10到2025-08-04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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