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普定县电动车充电智能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2407-520422-07-01-10433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定县拓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普定县电动车充电智能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普定县城区及普定县各乡镇(街道)(详见车位及设备选型匹配表);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在42处停车场建设充电枪478个,其中:直流充电枪328个(54台120KW双枪直流一体充电桩、10套360KW一拖6枪分体式充电桩、20套480KW一拖8枪分体式充电桩),交流充电枪150个(7kW/枪),配套配电系统、电缆、场站监控系统、照明系统、标识标牌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等。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3800.92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3300.0000 ;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招标公告3.1条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且最多只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中任何一家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3.2 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招标公告3.1条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且最多只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中任何一家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1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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