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S45天黎高速同源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采购
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因S45天黎高速同源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需要,采购施工所需机械租赁服务。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工程所需机械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及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2.6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3.2686万元
2.7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公路工程(含养护)机械设备租赁的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国务院令第802号相关规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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