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7-007890 二、采购单名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号炉等离子体点火装置改造工程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工程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7-29 18:00 八、开工时间: 2025-08-05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单机机组容量 600MW 及以上等离子点火装置改造或安装成功运行1年以上业绩。需附上以下证明材料:(1)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装机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件;(2)投运业绩: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3. (1)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或不良行为供应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4.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 5.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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