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办理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宜新众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度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办理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技术服务(1)庄上镇李家庄片区(一期),拟占用林草地面积约11.9434公顷,其中,林地约2.2829公顷,草地约8.1320公顷。(2)贾家垣乡王家岭片区(一期1),拟占用林草地面积约9.1342公顷,其中,林地约3.1468公顷,草地约5.9874公顷。(3)穆村镇贯头片区(一期),拟占用林草地面积约9.9060公顷,其中,林地约1.5868公顷,草地约8.3192公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求,项目使用林草地需编制临时性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采伐作业设计、植被恢复方案、申请表等技术资料,依次办理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手续。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包)内容:2025年度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办理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技术服务。
2.3服务地点:庄上镇李家庄、贾家垣乡王家岭、穆村镇贯头
2.4服务期:2个月
2.5项目预算:646300元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测量或者测绘工程工程师职称证书;
(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3日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20时00分
4.2标书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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