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TZB)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聊城北站机务段出入段线续建工程、临淄火车站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和临淄站站场改造及相关工程、青州市站增设电扶梯工程、青岛机务段淄博内燃机车检修能力补强工程联合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南局集团公司综合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聊城北站机务段出入段线续建工程、临淄火车站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和临淄站站场改造及相关工程、青州市站增设电扶梯工程、青岛机务段淄博内燃机车检修能力补强工程联合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工程概况
一、聊城北站机务段出入段线续建工程:
1.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建设规模:聊城北站机务段出入段线续建工程,线路全长1.2km,及相关附属工程。主要包括:
2.1站场:到发线有效长1050m。新建机待线有效长满足70m。
2.2桥涵:本线路范围内,GSDK422+667处有1-2.0米排水涵1座,既有涵洞中间涵节为框架,出入口为斜盖板,对既有涵左侧进行接长,拆除出入口斜盖板涵节,接建部分采用框架涵。
2.3机务:新建济南机务段聊城段区接入聊城北站Ⅲ场机30股(出入段线),增设车号自动识别设备1套,配套闸楼房屋1栋。
本工程相关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3.计划工期:48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4月10日。
二、临淄火车站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和临淄站站场改造及相关工程:
1.建设项目地点:淄博市临淄区。
2.建设项目规模:①拆除临淄站既有站房及相关房屋,新建站房综合体总建筑面积约2.03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中部25.16m,两侧16.2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②胶济线K256+264、K256+487.4处2座既有框架桥接建。新建450m×8m×1.25m旅客站台1座。还建455m×5m×0.5m军用站台1座。既有4m宽旅客地道整修并向南接建至军用站台,接建地道宽8m。③新建钢结构旅客天桥1座、净宽8m、净高3.6m。4.新建军用站台南侧还建综合办公楼1座648㎡,站台公共卫生间1座291㎡,军供站车棚1座约200㎡。由以上工程引起的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电气化及光、电缆迁改,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其它工程配套。
3.计划工期:7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
三、青州市站增设电扶梯工程:
1.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州市。
2.建设规模:青州市站进站大厅西侧、旅客地道端部外侧各增设1.6t电梯1部,二站台行包通道与旅客地道衔接处增设扶梯2部,行包地道其余区域填平并恢复站台面。既有变配电室变压器由2×400kVA增容至2×630kVA,电扶梯两路电源自变配电室接引,末端设置双电源切换装置。通信、信息、排水等配套。
3.计划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3日。
四、青岛机务段淄博内燃机车检修能力补强工程:
1.工程范围及内容
经批准的青岛机务段淄博内燃机车检修能力补强工程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
2主要工程数量
2.1房屋建筑。
(1)新建中修库。拆除既有中修库、备品库、制动轮对库、洗检库、BD17变电所等房屋,新建中修库1座,建筑面积约16437m2。库前新设预检棚1座,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56m2。
(2)新建喷漆库。拆除既有喷漆库,在过渡食堂北侧新建喷漆库1座,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83m2。库内布置喷漆、危废、调漆、备品等房间,配套检查坑、水池以及机械送排风系统。
(3)改造小修库。库房屋面防水整治,内外墙粉刷,新做金刚砂地面。
2.2线路站场。
(1)拆除机18(库内段)、机19、机20、机21股线路,自16#岔后向西引出机27股,由27股出岔向东引出机28股(水阻库线)、机29股(喷漆库线),线路有效长分别为70m、125m、156m。
(2)拆除还建机15、机16、机17股库内线路,线路有效长分别为145m、223m、223m。
(3)拆除洗检库机12、机13、机14股线路,并对机9、机10、机11股咽喉区适应性改造。
(4)结合段区整体布局新建道路及平过道等设施。
2.3电力。
(1)新建中修库内变电室,设置1250KVA变压器2台,高压自地方环网柜接引,高低压配电柜配套。
(2)既有BD7变电所室内外墙面粉刷、门窗更换,500KVA变压器、高压负荷开关、低压柜等设备更新。
2.4给排水、消防及暖通。
(1)新建库房室内给水自既有给水管网就近接引,生活污水就近排至污水管网,生产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至段区既有污水处理站。雨水沿段区新建道路排水管沟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给排水管道迁改。
(2)新建库房室内外增设消火栓,消防用水自机务综合楼消防管网接引,按设计规范配置消防器材。
(3)新建中修库内设换热站,设2.8MW整体式换热机组1套,配套集中采暖设施,热源就近接引。段区南侧既有架空暖气管道落地改造约360m。生产办公房间内设分体式空调,信息机房设专用空调。
2.5通信、信息。
新建中修库、喷漆库及检修办公楼、水阻库至机务综合楼,检修办公楼至小修库,敷设24芯光缆及通信电缆。室内电话、网络配线根据房屋功能布设,新建库房合理设置视频监控。
2.6配套设备。
新建中修库内新增地坑式架车机2台,转向架分解组装设备4台,柴油机翻转架4台,煮洗设备3套,散热器清洗打压设备1套,天车16台,货梯2部;小修库内新增不落轮车床1台,更新落轮机1台、检修作业平台2座。其他设备充分利旧。
3.设计周期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周期需满足工程总体筹划的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对工程实际进度的调整相应调整设计周期。
(二)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8个包件,包件1变压器,包件2电力电缆、铝包钢芯铝绞线,包件3钢柱,包件4绝缘子,包件5高压进出线柜,包件6 RTU,包件7机房专用空调,包件8箱变,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变压器: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近5年内(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包件2电力电缆、铝包钢芯铝绞线: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物资(最高电压相同、同类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正线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近5年内(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包件3钢柱: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
包件4绝缘子: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160km/h及以下)。
(3)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或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包件5高压进出线柜: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件。
包件6 RTU: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
(4)投标物资须满足与既有系统和设备匹配兼容。
包件7机房专用空调: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需满足:
①投标物资须具有3C认证
②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有10年以上机房专用空调生产经验,以检测报告为依据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2020年7月至今)在铁路、地铁、机场等国家大中型公共交通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供应合同及设备主管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一年(含)以上的安全运行证明(须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制造商最新型号产品,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投标产品包含设备安装。
(3)代理商须满足:
①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②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制造商需满足)的要求。
包件8箱变: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骨干网近5年内(2020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3)投标人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生产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3.4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济南局集团公司企业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14:00至2025年7月30日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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